【导读】2025成都市彭州市引进干部人才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四川省内公开引进一批干部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引进一级主任科员至四级主任科员(或其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共5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四川省除成都市以外的市(州)各级机关以及中央、四川省驻成都市以外市(州)的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
三、报名条件
1. 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 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副科级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至四级主任科员(或其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
4. 副科级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科级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且应当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6.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具有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乡镇机关等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2018年以后新录用到村任职时间未满2年的选调生。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
工作经历和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3月。学历学位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四、实施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00至2025年4月21日18:00。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引进单位+职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为标题的邮件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报名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报名中的有关事项,可通过附件1公布的电话咨询。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自报名起始之日同步开展。报考者确定报考职位后应及早报名,凡因报名时间截止,初审不通过无法重新报考其他职位的自行负责。根据相应条件要求,原则上按每个岗位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若报名人数未达比例的,经研究适当降低至3:1,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考生参加测试。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引进程序,不再作为引进人选。
(三)测试
测试于2025年5月11日上午9:00开始,时间半天,采用线下闭卷测试的方式,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测试地点及有关安排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测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批,注明“情况属实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报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有关安排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另行通知。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谈
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谈,面谈时间于2025年5月25日上午9:00开始,采用“结构化面谈+追问”的方式开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谈地点及有关安排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测试和面谈情况,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测试成绩×40%+面谈成绩×60%,根据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研究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测试、面谈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彭州市委组织部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体检的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按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七)顶岗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顶岗试用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顶岗试用时长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彭州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递补。
(八)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引进人选。
(九)转任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转任公示,分别由我市和拟引进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引进人员将加强跟踪培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彭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28-83700661,监督电话:028-83872788。
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
2025年4月8日
原文标题:彭州市引进干部人才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35/2025-04/07/content_e45d6827f10e45c29318fff7d5a7defa.s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