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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招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第三批)

2021-11-10  |  来源: 沈阳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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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招录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依照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⑴请参加和平区、大东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面试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21年11月14日(周日)上午7:30-8:20考生入场,8:20后考生禁止入场。

⑵请参加沈北新区、新民市、康平县、苏家屯区、辽中区、法库县面试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21年11月14日(周日)下午12:00-12:50考生入场,12:50后考生禁止入场。

2.面试地点: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要求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准考证丢失考生,可登陆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重新打印。

2.考生应严格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提前到指定地点候考,面试正式开始前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要求考生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进行面试前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考场和候考室。已带入候考室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关机装在发放的移动设备保管袋中,在保管袋封面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放至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违纪违规相关规定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放入指定位置的手机出现铃响或震动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按违规违纪相关规定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提示:各类智能手表手环等智能穿戴设备属于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不可带入座位,需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3.不得穿奇装异服、佩戴首饰(戒指、项链、耳环、发卡等)。

四、防疫要求

1、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除考生须知中防疫要求之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显示在考试前14天内有沈阳市以外行程的考生,面试当天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入场,符合要求者方可参加本次面试考试。

2、凡参加本次面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面试资格。

3、为保障整个面试的安全,请考生给予理解,按要求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准时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24-22531393

2021年11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招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syrc.com.cn/article/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