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区工作者 >  招考资讯 >  招考公告  > 

2022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25人

2022-02-17  |  来源: 海门人事人才网

【导读】2022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25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综合类岗位15人(男女不限);

行业类岗位10人(主要从事户外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及安全生产监督等辅助性工作,男性)。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2月25日

应聘者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截图)等图片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hmkfqzzrsq@163.com(邮件的标题为:报考岗位+报考人姓名),应聘者请加QQ群:开发区招聘群(群号:184019262),招聘动态将会在群里及时发布。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并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附件2)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前资格预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发现有隐瞒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法规常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合格分为60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四)确定体检对象及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分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魅力新海门5Z经开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结录用相关手续,如不服从或不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或者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及人员性质

拟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试用期满转正后,其工资按照海门区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年终根据工作实绩发放一定的绩效考核奖。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招聘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相关人员录用资格。

六、本《招聘公告》由中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288040

监督电话:0513—81288226

附件1: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docx

原标题: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mrsrc.com/rsgg_xq.asp?id=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