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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黑河市嫩江市招聘社区工作者55人

2025-01-10  |  来源: 嫩江市人民政府

【导读】2025年黑河市嫩江市招聘社区工作者5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黑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考嫩江镇社区工作者55人(设A岗20人、B岗30人、C岗5人),其中A岗面向社会招考,B岗面向嫩江镇在岗城市专职网格员招考,C岗面向退役军人招考,C岗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剩余岗位调剂到B岗,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应于2025年1月12日(含)前取得。

(二)黑河市行政区划内户籍,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5年1月12日(含)前。

(三)年龄为男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3日(含)至2006年1月12日(含)期间出生;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3日(含)至2006年1月12日(含)期间出生,社保缴费年限达五年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4年1月13日(含)至2006年1月12日(含)期间出生),社保缴费不满5年且超过35周岁女性不可放宽年龄限制。

(四)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组织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五)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曾被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9.本人及直系亲属存在长期信访行为,不利于社区工作的;

10.患有精神类疾病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过程中的各环节公告、通知、公示将通过嫩江市政府网站及市委社会工作部和嫩江镇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关注查看。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

https://nj2024sq.ibaoming.net/)。报名人员可在2025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4: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岗位、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人员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报名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报名结果。通过报名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核、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核意见要求,在报名时限内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核,或改报其他职位。对最终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通过网络提交复核申请。

3、报名比例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请随时关注嫩江政府网站及嫩江市委社会工作部和嫩江镇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实务、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加分项

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含助理)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项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审核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公众号中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对审核通过人员,面向社会公示。

3、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2:1的比例,可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否则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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