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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元市旺苍县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5人

2025-04-03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广元市旺苍县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关于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从社区专职网格员中选聘社区工作者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5名。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调减。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广元市户籍或常住人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专职网格员、疫情防控社工岗、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社区居民和退役军人等群体。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校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录(聘)用及其他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9:0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电子证件照及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旺苍县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报考岗位有户籍(或常住地)限制的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3.报名地点: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大厅(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08号)。

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选聘的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考试违纪等情形的,报考或聘用资格即时取消,且责任自负。

4.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费用50元。

(三)岗位调整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将调减相应选聘名额。选聘岗位调减情况将于2025年4月25日前通过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cgw.gov.cn/)发布公告。

(四)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含加分项);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考试成绩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4.加分项目

因岗位的特殊性,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具备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于5月19日至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中共旺苍县委社会工作部(地址:旺苍县新华街333号,县人民政府9楼县委社会工作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股)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责任自负。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在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

3.资格复审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前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将通过《报名登记表》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选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选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3.计分及公布。

①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②公布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统一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相应岗位选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高者进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学历层次高者进入体检;学历仍相同的,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及递补。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可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只能进行一次,且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选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政审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东河镇抽调工作人员对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现实表现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人选须同时提供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和户籍(或常住)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选岗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39-4203145)。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选聘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选岗后,实行合同制管理,并由东河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按政策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备案。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东河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选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计划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选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中共旺苍县委社会工作部咨询。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0839-4202191;

中共旺苍县委社会工作部:0839-2381256;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4204250;

旺苍县纪委监委:0839-4203145。

本公告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旺苍委组织部          中共旺苍县委社会工作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

2025年4月3日

 

原文标题: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中共旺苍县委社会工作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旺苍县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scgw.gov.cn/zfxxgk/GovOpenShow.aspx?id=20250403102433897

 

附件:

1.广元市旺苍县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2.广元市旺苍县2025年拟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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