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考试中的法律部分,通常会考查正当防卫的知识点。一般是以案例的形式出现,那么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分析一下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一般正当防卫的条件
它主要分为防卫起因、防卫时间、防卫意图、防卫对象以及防卫限度。以下是它们各自的介绍:
防卫起因: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其中包含三个要点:
1.要求有不法侵害存在,这个不法侵害是指人为的原因造成的;
2.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其中排除假想防卫;
3.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也包括违法行为。
防卫时间: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它是指对受害人造成了一定的危险,结束指的是行为已经不能侵犯到受害人的利益了。
防卫意图:要具有防卫的意识。指的是在行为时是出于防卫的目的和保护自身的权利。
防卫对象: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也就是不能针对无辜的第三人。
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失。
二、特殊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规定,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从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除了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人有防卫意识、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外,更重要的条件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他的特殊之处在于给了被害人一种无限防卫权。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