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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云港灌云县事业单位招聘29人

2024-06-03  |  来源: 灌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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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灌云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云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 guanyu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1至2006年6月13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灌云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灌云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云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5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5日每天的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6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灌云县司法局:0518-88812967;

中共灌云县纪委监委:0518-80302223;

灌云县融媒体中心:0518-80519953;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518-88106500;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518-88997088;

灌云县审计局:0518-88996958;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18-88812609;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18-88857705;

灌云县数据局:0518-88882619;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0518-88812269;

灌云县民政局:0518-88812514;

灌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518-88812251;

灌云县农业农村局:0518-80519798;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8-88166000;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0518-88584455;

灌云县信访局:0518-88812505。

考务技术咨询:0518-88659212(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室(灌云县伊山镇小鸭河路288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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