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及资格复审已经结束,根据《荔波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荔波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核初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初评
根据《荔波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每个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应聘人数在1:25比例以上的,需开展初评。”的规定,定于2024年6月15日开展考核初评工作。
(一)初评对象:经网上报名应聘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荔波县种植业发展中心(荔波县茶叶产业化发展中心)01研究生岗位及02本科生岗位、荔波县消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荔波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报考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初评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30。
(三)初评方式:现场结构化面谈方式。
(四)初评地点:荔波县第二小学。
二、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于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开始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到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初评准考证》,至6月14日下午17:30前未到场领取《初评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初评资格。(注:初评准考证需本人自行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二)已领取初评准考证的考生需于2024年6月15日上午8:30开始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初评准考证》签到进入相应的候考室,至初评日上午9:00未到达相应候考室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核初评资格。上午9:00按考生签到先后顺序抽签确定考核初评顺序。
(三)面谈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谈结果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每个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面谈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测评环节。面谈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测评环节。未参加面谈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纪律监督
初评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四、其他事项
荔波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 (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对发生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同时,我县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3615613
荔波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