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景洪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20—35周岁(1989年7月后出生);
5.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或持有准驾车型为A类驾照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择优录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版纳人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有意向者请将《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填好后将word版发送至jhsrmjcyzzb@163.com邮箱。咨询电话:0691—2168498,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招聘全程工作人员只通过该电话号码与考生联系。
(三)笔试及岗位技能测试时间
暂定于2024年7月16日 8:30(如有变动,将通过景洪检察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关注景洪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笔试地点: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五楼大会议室。笔试结束后开展岗位技能测试,通过听打测试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审查
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接到电话联系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纸质版1份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三、工资福利
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将报名表发送至景洪市人民检察院邮箱的人员在未被退回的情况下即为报名成功,即可参加7月16日笔试和技能测试。
(二)参加考试人员请在7月16日上午8:30前到场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考试地点:么龙路15号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五楼大会议室,迟到10分钟到场人员视为弃考。温馨提示:近期单位门口修路较为拥堵,请参加考试人员自行安排出行时间。
(三)请参加考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黑色碳素笔参加考试。
(四)笔试及技能测试成绩将通过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按照招聘1:3比例设置后备人才库,当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后备人才库中按名次依次递补。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7日
附件: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表(请自行扫码下载)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1EMW-zFrpNSi8wOrq-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