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省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就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招考、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考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具体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内无论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可按当年度高校毕业生报考。
国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cjjyzl/gxbysjy/202407/t20240708_85076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