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4〕7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开展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
202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在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开展。
二、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2日
学生见习: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22日
三、报名条件和办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主要对象为大荔籍在外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1级、2022级本科及研究生在读学生。
5.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时间。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大荔县政府网站下载《大荔县2024年暑假大学生见习报名表》和《大荔县2024年见习大学生承诺书》(详见附件1、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个人承诺书,经所在高校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于2024年7月12日前到团县委报名(大荔县司令部街61号县委大院政协楼四楼团县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913—3253251)。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按照“自主申请、自愿报名、专业对口、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到县级各部门见习的大学生由团县委负责组织遴选,本次见习工作拟遴选50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遴选结束后,团县委于2024年7月17日前,会同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召开见习动员会,对见习工作进行统一动员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接收见习学生,为其安排见习岗位、指导老师,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指导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工作,严格做好见习人员日常管理。
(二)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三)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大学生需撰写一份见习总结(不少于1500字),由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学生工作表现填写《大荔县2024年暑假大学生见习工作鉴定表》(详见附件3)并签署意见,一并反馈至团县委。
(四)见习工作结束后,由团县委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标准,按照见习时长,给予见习学生适当的生活和交通补助。会同县政府办听取见习大学生和见习单位意见建议,对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大学生开具鉴定报告。对大学生报名表、见习总结报告、见习鉴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备案后装袋密封,由大学生自行带回向所在院校反馈。
附件:
大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原标题:大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lisn.gov.cn/xwzx/gsgg/1808762781835628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