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昌宁县水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从事办公室文秘、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好学上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昌宁县城镇区域户籍,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城镇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时间满1年以上(其中,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时间满6个月)。
(五)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日。(联系电话:0875-7130732)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填写报名表(文末可扫码填写),上传个人简历,简历中要包含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工作实习履历等要素。(简历投递邮箱:1538411827@qq.com)
(三)资格审查:2024年9月2日,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当天通知进入面谈人员。
(四)面谈:2024年9月3日收到面谈通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在县水务局一楼会议室进行面谈,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及公示
面谈结束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六)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审批和劳动用工备案,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上岗。
五、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昌宁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面谈时告知。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昌宁县水务局
2024年8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CPlOkbrXb6rNWmo5_xM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