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合同制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第三季度招聘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定向报名、岗位技能测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在绵阳市辖区内的公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热爱人民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二)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条件:
1.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2.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法学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视为法学类专业);
4.具有一定的法院从业经历,需提供从业经历证明(如无法院从业经历,试用期时间延长三个月)。
(三)合同制书记员岗位条件:
1.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2.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归纳能力和书写记录能力、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能够准确、快速进行文字、数据录入和编辑。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17:00。
2.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详见附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名为“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236586566@qq.com。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
3.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岗位技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 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技能测试
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案例分析、裁判文书写作。
2.合同制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
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速录技能。
3.面试
按照聘用岗位3:1的比例,从岗位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成绩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特长等。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涪城法院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按照《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13791
监督举报电话:0816-2792785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2日
原文标题: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第3季度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6QuEv_jyVhab_jbXxBu5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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