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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榆林绥德县招聘文化艺术演职人员公告(41人)

2024-09-05  |  来源: 绥德县人民政府

根据绥德县文化事业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公开招聘41名文化艺术演职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戏曲演员5名(须生1名、青衣1名、花脸1名、小旦1名、武生1名);

(二)陕北民歌歌手4名(男2名,女2名);

(三)主持人2名(男1名,女1名);

(四)新闻采编1名;

(五)调音师1名;

(六)舞蹈演员26名(男14名,女12名);

(七)影像制作师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其中,有学历要求的岗位,相关学历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户籍要求的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办结落户手续);

4.榆林市户籍或生源(戏曲演员户籍不限)且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公开招聘文化艺术演职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失信被执行人;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振兴计划、特岗全科医生等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绥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sd.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详实填写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报名网址:应聘人员通过登录绥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sd.gov.cn),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报名(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8:00-9月11日18:00

审核时间:2024年9月9日8:00-9月11日19:00

报考主持人、新闻采编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12日12:00-9月13日18: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0KB以上、50KB以下)。应聘人员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和面试

1.报考主持人、新闻采编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5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相关内容。笔试具体地址、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设置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于急需紧缺人员的岗位,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③成绩查询。参加笔试的人员届时登录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④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确定。笔试环节结束后,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部分紧缺人员岗位可降低比例)从参加笔试且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⑤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⑥考试总成绩。报考主持人、新闻采编岗位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报考戏曲演员、陕北民歌歌手、舞蹈演员、调音师、影像制作岗位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①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②面试设置开考比例,招聘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于急需紧缺人员的岗位,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③考试总成绩。报考戏曲演员、陕北民歌歌手、舞蹈演员、调音师、影像制作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的考试总成绩。

3.所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递补

因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检和考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属于为文化事业补充的演职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人事代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聘用意见,择优聘用,一年一聘。

(三)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

1.戏曲演员、陕北民歌手、主持人、调音师和新闻采编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聘用单位同类演职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2.舞蹈演员工资待遇参照县级协管员待遇标准执行;

3.影像制作师工资待遇参照2021年招聘讲解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由聘用单位负责。

(五)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

1.戏曲演员、陕北民歌手、主持人、调音师和新闻采编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聘用单位同类演职人员待遇的有关标准缴纳;

2.舞蹈演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县级协管员待遇标准缴纳;

3.影像制作师的社会保险参照2021年招聘讲解员待遇标准缴纳。

(六)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等由县财政预算拨付。

五、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成绩按无效处理。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考生应当提高警惕,警防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912-5622178(工作时间拨打)

0912-5622169(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2024年绥德县公开招聘文化艺术演职人员岗位一览表

绥德县公开招聘文化艺术演职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4日

原标题:2024年绥德县公开招聘文化艺术演职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xsd.gov.cn/zfxxgk/fdzdgknr/zfjg/xzfbm/rsj/zwgkml/202409/t20240904_1872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