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低保协管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龙里县民政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低保协管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龙里县民政局办公室。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龙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工作人员年龄原则上在18岁以上(2006年9月20日前出生),35岁以下(1989年9月20日后出生)。
(四)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讲大局、守纪律、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
(五)中国共产党党员,能撰写材料的优先。
(六)居住在龙里本地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
4.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报名
(一)发布招聘信息
《龙里县民政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低保协管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及相关信息将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9:00至2024年9月25日18:00
2.报名地点:龙里县民政局305办公室
(三)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报名信息表》1份;
4.相关证书(获奖、表彰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职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资料;
6.经资格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六、考试
(一)面试
1.面试需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
2.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
5.面试地点:龙里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
6.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七、体检
(一)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四)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复审
(一)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复审对象。复审内容为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复审不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
九、聘用
经面试、复审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工资待遇
低保协管员基本工资为2410元/月(含五险一金);若后期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
结合工作需要,排名前10名的考生纳入龙里县民政局低保协管员招聘储备库。为方便工作开展,低保协管员离职的,从储备库予以递补录用。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