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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贵州洛贯经济开发区)全员竞聘上岗公告(9月30日-10月12日报名)

2024-09-30  |  来源: 从江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23〕38号)、《中共从江县委办公室 从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贵州洛贯经济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从党办通〔2024〕58号)等文件要求,为优化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贵州洛贯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开发区>”)人员配置,激发示范区(开发区)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和内生动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示范区(开发区)全员竞聘上岗工作。为保障竞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治可靠、实绩突出、勇于创新、群众公认的原则;

(四)坚持双向选择、人岗相适,自上而下、逐级竞聘的原则;

(五)坚持科学合理、精干高效、平稳有序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范围与条件 

(一)竞聘岗位

示范区(开发区)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竞聘岗位分为部门正职、部门副职、股室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级别岗位,根据现有编制情况,本次竞聘岗位共54个,其中部门正职岗位8个、部门副职岗位10个;股室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岗位36个,具体详见附件1《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贵州洛贯经济开发区)部门岗位及任职要求一览表》。

(二)竞聘范围

示范区(开发区)科级及以下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鼓励从江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在编人员参与竞聘。

(三)竞聘条件

1.竞聘各部门正职人员必须为担任副科级干部两年及以上干部,竞聘部门副职须工作四年以上正式在编干部,其他岗位人员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示范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决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3.工作能力较强。具备胜任竞聘职位的组织领导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谋划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

4.有较强事业心。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任劳任怨,工作积极主动,严守工作纪律。

5.能够履行职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坚持廉洁自律。正确行使职权,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生活健康向上。

7.竞聘公务员岗位需公务员编制身份,竞聘事业岗位需事业编制身份,竞聘机关工勤岗位需机关工勤编制身份。

8.正在接受监察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或受党政纪处分尚在

影响期的人员,竞聘的岗位不得高于现职务职级(岗位)。

 

三、竞聘程序

竞聘工作按照公布方案(发布聘岗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竞聘、确定拟聘人选、党工委会议研究、岗位聘用(发放聘书)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方案

通过会议、公告等形式,公布全区全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以及竞聘岗位信息等有关事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相关人员积极参与竞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⑴部门正职、副职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3天(工作日),2024年9月30日—10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⑵部门股室负责人及以下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3天,2024年10月10日—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示范区(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示范区(开发区)全员竞聘上岗报名申请表》1份(附件2)和书面竞聘报告;每人可选择报名1—2个职位,多报无效。

4.资格审查

(1)竞聘工作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考评工作组负责对各级人员的资格进行抽查复审,审查合格的及时予以公示。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竞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

(三)组织竞聘

竞聘流程采取拟写书面竞聘报告、民主测评、组织决定等方式分二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竞聘完毕即开展第二批次竞聘。

第一批:管委会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正职和副职工作岗位。

第二批:管委会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股室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工作岗位。

1.拟写书面竞聘报告:参加竞聘人员根据所竞聘岗位工作要求拟写竞聘报告,主要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近年来工作开展成效及亮点、竞聘该岗位的可行性及合理性、竞聘后的工作思路及打算等。

2.民主测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聘岗位报名情况和竞聘者的书面竞聘报告,围绕竞聘岗位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开展民主测评。

(1)第一批:由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组织对参加第一批次聘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评分。

(2)第二批:由竞聘部门的分管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和相关科级领导对参加第二批次聘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评分。

(四)确定人选

竞聘工作组根据竞聘者的民主测评总得分对竞聘者进行排序,并初步确定聘任人员。竞聘工作组将初步确定的竞聘人选提交党工委会议审议研究。符合条件低位高聘的同志将按照干部选拔有关政策规定,由示范区(开发区)党工委通过与县委组织部联合考察的方式进行选拔考察。

(五)聘前公示

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开展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竞聘的,取消参加本次竞聘资格。

(六)岗位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示范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发放聘书。聘用后,干部的聘任情况报从江县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七)其他

1.竞聘人报名参与2个岗位竞聘时,聘岗顺序按照第一、第二岗位分顺位确定,如已竞聘上第一岗位,则不参与第二岗位竞聘;第一岗位竞聘落选的,进入第二岗位竞聘,如第二岗位在第一轮岗位竞聘时已聘用完毕,则该岗位竞聘落选。

2.同一岗位竞聘得分相同的人员,如岗位计划数少于竞聘人数,由考评工作组根据相同分数人员平时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考察,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3.对各部门空编空缺岗位,此次不开展岗位竞聘,待岗位补员后第一时间开展岗位竞聘上岗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按聘岗的下文时间享受相关待遇。

 

四、聘用人员管理

1.管理体制。各层级岗位人员实行双轨制管理,在聘期内原核定的事业编制和身份不变,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和津补贴正常晋升,绩效奖励根据竞聘的岗位和考核结果确定。在聘任期内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择优晋升;调动和退休时,按原身份和最后晋升后的职务职级办理相关手续。

2.聘任期限。示范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科级及以下岗位聘期为三年,聘期期满,重新聘用。聘期内调离、退休、辞职等的人员,聘用关系自然解除。

3.薪酬待遇。受聘人员的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薪酬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基本工资参照从江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同等级别(岗位)人员确定,绩效薪酬与本人的聘任岗位、所在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和本人的年度绩效积分考核结果确定。

4.聘期考核。受聘人员接受示范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所属单位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终一次性兑现绩效考核薪酬,考核结果作为职级晋升、薪酬待遇、岗位调整等事项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五、纪律要求

本次竞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竞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杨顺龙;联系电话:0855-6418512;135 9552 7819。

附件:

1.示范区(开发区)岗位及任职要求一览表.xlsx

2.示范区(开发区)全员竞聘上岗报名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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