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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麻江县宣威镇卡乌村种养殖合作社公开选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工作方案

2024-10-09  |  来源: 麻江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州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领〔2023〕7号)《黔东南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抓四强”行动方案》《麻江县关于推进“四抓四强”提升农村党建质量的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麻江县宣威镇卡乌村种养殖合作社职业经理人。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乡镇初审、县直复审、笔试、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由纪检监察、组织、农业农村、财政、人社、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等部门组成麻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1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麻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较强,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3.熟悉农村工作,热爱三农事业,乐于到农村发展和服务,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2年及以上经营管理、投融资、农文旅融合发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农业科研生产等领域工作经验优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履行岗位的健康身体条件。

5.特别优秀的中共党员、黔东南籍能人、涉农专业技术人员、熟悉本村村情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4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8.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的。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在线下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09:00至10月11日17:00。

报名地址:宣威镇党建办

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麻江县公开选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报名表》并带身份证、毕业证、获得奖励证书等复印件。(附件2)。

(二)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09:00至10月11日17:00。

1.乡镇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照本《工作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选聘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0月11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报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乡镇及初审工作人员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个人留存一份、乡镇留存一份、上报县委组织部一份。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名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审核单位申请,经审核单位同意后进行修改。

五、资格复审

对乡镇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县直相关单位在收到乡镇资格初审名单后1个星期内必须将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名单及原因反馈至乡镇。乡镇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讲明不符合原因。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人数为30人及以下的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为30人以上的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县级组织的笔试。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本《工作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放宽年龄或学历放宽到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的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1)优秀中共党员表彰文件;(2)单位推荐先进事迹材料;(3)涉农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件;(4)村级推荐材料或在村工作经历。

六、笔试

根据报名情况,具体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七、面试

面试方式暂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面试人员为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考官由县、乡镇人员构成。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计算。仅面试的,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出现同一成绩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对象作为下一环节的对象。

九、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需选择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围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工作方案》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村公示栏”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按《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及薪酬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薪酬待遇按当年经营纯收益10-20万元(含20万元)的,按照提取不超过当年村集体经营纯收益5%的比例对农村职业经理人进行奖励,对当年经营纯收益21-30万元(含30万元)的,按照提取不超过当年村集体经营纯收益10%的比例对农村职业经理人进行奖励,对当年经营纯收益31-40万元(含40万元)的,按照提取不超过当年村集体经营纯收益15%的比例对农村职业经理人进行奖励,对当年经营纯收益41-50万元(含50万元)的,按照提取不超过当年村集体经营纯收益20%的比例对农村职业经理人进行奖励,对当年经营纯收益超过51万元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进行奖励,最高奖励资金于次年3月底前一次性发放。纯收益应扣除村集体获得的各种扶持资金、补偿<含征地补偿>、捐赠及资产出租等与村集体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收入。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选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附件1:麻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麻江县宣威镇卡乌村种养殖合作社职业经理人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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