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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延边龙井市人武部招聘6人

2024-10-17  |  来源: 龙井市人民政府

【导读】2024年延边龙井市人武部招聘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吉林金标尺教育。

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规定,经龙井市委、市政府批准,龙井市人武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6名员额管理协勤人员。岗位设置及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24年龙井市人武部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协勤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年满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6日-2004年10月16日出生);

4.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

5.户籍或现居住地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内;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其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4年龙井市人武部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协勤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综合素质考核中作为加分项,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

2.编入龙井市基干民兵;

3.军队各级驾驶员岗位经历;

4.符合岗位实际工作要求的资格证件、经历证明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协勤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缠访闹访、极端上访,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以往从事工作中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工作表现不好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1.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jrwbzp@163.com。

2.现场报名: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武装部四楼政治工作科(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安民街道金缘府二期对面)。

3.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本人应以“本人姓名-报名材料”命名文件名,以压缩包形式将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本科及以上的包括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近期(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电子版照片(红底)电子版、《2024年龙井市人武部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协勤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在公告网站下载,粘贴电子版照片,按照要求填写后打印纸质版扫描)等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此次招聘共设6个岗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符合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户籍条件的,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之前。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并负责解释。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在准考证发放之前以电话或微信形式告知。

(四)准考证发放

具体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参考兵役征集综合素质量化考评方式进行,围绕基本条件、技能认证、基本体能(折返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加分项等模块采取全过程综合素质量化评分(附件3),由龙井市人武部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地点为市人武部营区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体能测试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

3.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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