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公示及查分工作已结束。经核查,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均准确无误。现将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经天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
二、资格复审对象
1.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网上报名,但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3比例岗位只进行面试的考生。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8:30—12:00,14:00—17:30)
2.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30日(8:30—12:00,14:00—17:30)
3.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天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天柱县凤城街道金山路16栋,老县医院路口农行旁)
四、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按照《黔东南州天柱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中明确专业要求的岗位,专业审核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为准 ,《毕业证书》的专业或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得通过;专业要求中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放宽年龄或学历放宽到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的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1)退役军人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原件;(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5)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相应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本科生享受年龄放宽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定向或有工作经历等要求岗位的相应提供以下材料:(1)定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定向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岗位的,提供相应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搬迁时间等信息);(3)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持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7.“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黔东南州天柱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份。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注:学历备案表无二维验证码无效)。
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委托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有关注意事项
1.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黔东南州天柱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2.考生应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选聘、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咨询电话:0855—7529768 0855—75224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