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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芜湖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招聘21人

2024-11-06  |  来源: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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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下半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下半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组织方式

2024年下半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繁昌区委组织部、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布招聘公告(计划)、组织报名和笔试工作,资格审查以及笔试后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方案、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统一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芜湖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wh.ahzwfw.gov.cn/exam-client/ksIndex)。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芜湖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1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芜湖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1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1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笔试试卷满分为12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

报考人员可于12月2日至6日登录芜湖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繁昌区。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芜湖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2月6日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到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繁昌区繁阳镇繁阳大道1号政务文化中心414室,联系电话:0553-7864225)申报加分事宜。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繁昌区委组织部、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含加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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