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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西安市水务局)

2024-11-07  |  来源: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西安市人事考试网2024114日发布的《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11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西安市排水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锦路58号沣惠综合服务大楼131303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20241111日(星期一)12:00前。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资料

1.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

①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②国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内高校毕业生如毕业证、学位证等所列专业为一级科目的,请携带毕业院校开具的具体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④报考西安市排水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岗的考生需携带相关会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凡是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特岗教师”以及“三支一扶”等人员,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同意报考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①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区(县、县级市)级部门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1231日在本单位或当地其他机关累积工作不满5年的,《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招录当年,该岗位未规定服务期限。

②市属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③区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发区事业单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截止20241231日服务期已满。

④“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截止20241231日服务期已满。

注: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关于服务期的有关规定,陕西省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同意报考证明》视为无效。

6.个人档案在人才市场等单位托管的,须提交以上单位开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四、相关要求

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精神,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3.在规定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造成的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因递补人员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4.面试工作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及时开展,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考试安排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咨询电话:02986787396/15697055525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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