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信访干部队伍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空编情况,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1名。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普定县信访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徐开洋 普定县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叶 职 普定县信访局副局长
赵 勇 普定县信访局副局长
成 员:常开勇 普定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徐彩虹 普定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员
刘 东 普定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员
王利芳 普定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员
雷 艳 普定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勇任办公室主任,常开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徐彩虹、王利芳、雷艳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选调工作。
二、选调的岗位及数量
普定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是普定县信访局下设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位),岗位详情见《2024年普定县信访局公开选调人员计划表》(附件2)。
三、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普定县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衷心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2.从乡镇(街道)选调的,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在乡镇<街道>工作需满5年);
3.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认可度、满意度高;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心里素质和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以上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5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教育行政事业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普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spd.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普定县信访局二楼办公室
报名人员需提供资料:
(1)报名人员自行下载《2024年普定县信访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一式三份),并仔细阅读《2024年普定县信访局选调人员计划表》后填写,本表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照片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5)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员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所需材料及报名人员签署的委托书参加报名。需报名人员签字、捺印的材料须由其本人签字捺印,代报人不能代替。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
2.资格审查
普定县信访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对已经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时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对报名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但截至报名时间或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报名人员的个人情况选择是否取消计划数的职位,并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三)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后,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与2024年11月16日9:00-18:00到普定县信访局二楼办公室领取面试证,超时间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本次面试由普定县信访局统一命题,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
按选调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下一个环节人员;
面试工作组由7名人员组成,其中,本单位2名、派驻纪检监察组1名、外聘4名。面试时间为15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官现场打分,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察与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考察工作由普定县信访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普定县信访局、拟调动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公示考察。
七、调动
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八、其他事宜
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开展选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跑风漏气等现象发生。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乱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普定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38229175
普定县信访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