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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18人

2024-11-16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4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1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2024年5月9日,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其中,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涉及引进岗位23个、需求人数31名。2024年6月22日、6月23日我院开展了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5月9日发布的《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和2024年5月22日发布的《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中涉及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现就2024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

符合相关岗位要求,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2.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链接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同时将《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度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cwlrsc@163.com,完成网上报名。

 

https://www.wjx.cn/vm/tzPYzM4.aspx#

3.报名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条件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其中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指报考者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上所写的专业名称,而非学科类别(门类)。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请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报名成功后,即可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参加现场审查,不再单独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审查方式:本人携带相关资料,现场审核。

(2)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9日9:00—17:0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审查地点:南充开放大学(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南路38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17-6632788。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度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5年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考生提供)。

(4)报名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考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证资料按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毕业证、课程表、成绩单、毕业论文的顺序,扫描至一个PDF电子版内,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命名于2024年12月15日18:00之前发送至邮箱522516903@qq.com,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证费用自理)。

  (6)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由我单位发放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核。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考核

1.考核时间与地点

(1)2024年12月2122日,详细时间见考核通知书。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取消本次考核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2.考核方式、计分办法及成绩计算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10的,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参加面试(讲课)人员(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讲课方式进行考核,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现场评分,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根据引进岗位需求人数,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采取面试(讲课)方式进行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各岗位(不含岗位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1:2,则取消当次考核招聘计划。岗位1(专任教师)招聘博士研究生不设考核招聘开考比例。

4.所有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各类岗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均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由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南充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招聘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人才引进”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和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四)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各类资料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六)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七)考核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八)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九)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此次招聘我校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等。

咨询电话:0817—6632788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15

 

原文标题: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文章链接: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9873.html

 

附件: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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