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连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主要从事警务辅助业务工作,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30名(详见文末辅警招录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有志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同时具有良好的体能技能,能适应公安勤务运作和半军事化集中管理,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出生日期为1989年11月—2006年10月);
(五)需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2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安保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录取;
(八)部分岗位具体要求详见辅警招录岗位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血亲有被判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
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6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052802520@qq.com(注意:请使用电脑或手机填写并发送Excel电子表格文件,勿发送成网盘链接、图片或PDF等文件);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等待电话通知提交报名资料。
2.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2)近期蓝底小一寸正面免冠相片1张;
(3)学历毕业证复印件2张,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交《在线验证报告》和《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两张(在学信网查询打印),非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还需提交高中或中专毕业证复印件2张;
(4)征信证明(到连州市番禺路连州农商银行出具);
(5)有驾驶证的还需要提交驾驶证复印件;
(6)退伍军人还需要提交退伍证复印件;
经审核并接收以上材料的,即视为审核合格,可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后(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测试地点:视具体情况而定;
3.体能测试内容:400米跑(男)、200米跑(女)、4*10米往返跑;
4.注意事项: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体能测试当天进行,若有特殊情况则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政审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外地的应聘者需要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刑侦大队和国保大队出具无犯罪证明和无参加邪教组织证明。
(六)体检资格公布
1.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体检资格的人员;
2.公布时间:政审工作结束后;
3.公布方式:“平安连州”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体检地点和体检时间通过电话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平安连州”微信公众号公示。
(九)聘用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连州市公安局和连州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由警辅办安排进行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岗位培训,并办理用工手续(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试用期为2个月)。所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属于临聘合同工。如经录用后,不按时报到的队员,将视为自动放弃入职,由参与招录中综合成绩排名高分队员进行递补式补录。
(十)工资待遇
被聘用辅警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3200元(含五险),转正后按《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管理办法》进行套改工资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下载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方视为报名成功;
2.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聘用后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4.其他未尽事宜由警辅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黎警官,电话:6385360、6385362。
附件:
2.连州市辅警录用人员审批表(填写模板)
附表:辅警招录岗位表
原标题:连州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链接:http://www.lianzhou.gov.cn/zfxxgkmlxt/zfbmxxgkml/qt/ryzl/content/post_1944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