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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公告

2024-11-20  |  来源: 万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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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万盛经开区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万盛经开区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拟聘公示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12:00

2报名地点: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611室。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服务单位考核结果、报名登记表(附件3)等所需资料(详见附件4)到指定地点报名。本次报名不实行委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最低可按1:1比例开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

2面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等额确定。体检由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本人选择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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