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望谟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望谟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结合我县招聘工作实际,现将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面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适应报考岗位的能力,选拔岗位需要的优秀人才。
二、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详见《望谟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
三、有关事宜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面试时间:2024年12月14日。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方式
1.医学类和其他类(含教育类宿舍管理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教育类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无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后,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面试,因本人未阅读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面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面试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并熟记面试准考证上本人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事项。合理安排时间及食宿,提前规划好乘车路线,做好面试准备,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招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由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望谟县人事考试中心(0859—4616640)。
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公告原文:https://www.gzwm.gov.cn/xwzx/tzgg/202412/t20241206_86310492.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