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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辰区事业单位招聘17人

2024-12-13  |  来源: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5年北辰区事业单位招聘1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天津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北辰区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0日至2006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和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7)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天津市北辰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4年12月13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tjbc.gov.cn/)进行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天津市北辰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16:00至12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20日16:00至12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12月31日9: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20日16:00-2024年12月29日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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