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等相关规定,现就申报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备案
(一)备案时间及范围
招聘计划备案材料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受理,2025年1月31日结束。自治区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均须按规定报备招聘计划。
(二)备案程序
1.按规定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
2.根据编制使用核准数额,科学制定招聘岗位条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备案方式
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备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备案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招聘岗位的录入工作。
线下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
1.招聘计划备案函;
2.申报系统内导出并打印的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
3.编制使用通知单。
二、分类考试
(一)考试(笔试)时间
第一次考试:
2025年3月29日(周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第二次考试:
2025年10月25日(周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考试类别
考试类别共分五类,分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包括中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包括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由用人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自主确定公开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并在招聘计划备案中标明,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职位确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三)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参加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的岗位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并负责报名、笔试、阅卷、反馈笔试成绩、提供结构化面试试题等服务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及时完成招聘计划备案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申请编制使用,备案招聘计划,未报备招聘计划的,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招聘计划备案线上线下内容需保持一致。在申报招聘计划工作中,注意事业单位层级、招聘人数、岗位类别、户籍、招聘方式、考试类别(具体专业岗位)等填报内容,特别是要注意避免漏填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细化需求。各地各部门可与系统技术咨询人员对接,查询网上申报系统地址和账号,按系统中公布的《自治区事业单位参加全国联考专业目录》设置岗位所需专业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结合2025年第二次分类考试时间安排,适时再次开展招聘计划备案及岗位征集工作。
(二)加大公开招聘政策倾斜力度。持续加大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力度。各地州市招聘计划中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占比不低于10%(南疆五地州不低于15%),其中“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聘岗位不低于全年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60%。要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招聘力度,充分发挥招聘制度促进就业的职能。招聘计划要重点向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教育、科技、医疗、乡村振兴、重点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公共安全及重要行业关键岗位倾斜,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
(三)认真做好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精神,落实自治区加强公开招聘统筹的相关要求,严格程序要求,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执行回避规定,及早调整岗位设置方案,确保新进人员聘用手续及时办理,并按规定组织开展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四)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 系 人:祁文卓
联系电话:0991—3689698
2.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联 系 人:郑运
联系电话:0991—4653002
3.系统技术咨询
联 系 人:刘传浩
联系电话:18754040233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