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萍乡市湘东区、上栗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湘东区、上栗县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
3.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历及证书要求
考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或报名前成绩已通过能够取得证书,否则不予聘用。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就读期间脱产在校学习,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
以国(境)外留学学历报考的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以及国(境)外课程的成绩单(毕业国原件及公证处公证的翻译件)等。
(三)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萍乡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原为萍乡市范围内在编人员且离职未满6个月的(即2024年6月25日及以后离职的);
5.原为萍乡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服务期未满离职的人员;
6.曾入闱萍乡市范围内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采用远程方式学习(包括新入学和继续学习的情况)所获国(境)外文凭证书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现役军人;
12.具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
1.引进计划。本次湘东区共计划引进22名高层次人才,上栗县共计划引进21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引才岗位及条件详见《湘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上栗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2)。
2.专业要求。专业分类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岗位要求二级学科,如考生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研究生专业归属至二级学科证明、全国统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在校成绩单复印件(学校盖章),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专业硕士代码和本科代码。
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考生可选择岗位表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主修课程基本一致,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如毕业院校教育处或学院盖章的专业课程明细、与符合条件的专业课程对比、毕业院校专业设置说明等),经引才单位商县区人社局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120202)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关于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含)。
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指2006年12月25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25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2月25日(含)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3年12月25日(含)以后出生。
4.各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未完成岗位相应服务期的将依据聘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