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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编外招聘3人

2025-01-09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编外招聘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更好服务保障司法审判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3名编外人员。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3.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 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不符合相关任职回避的。具体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6. 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录用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3日17:00。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手机扫描二维码(二维码详见附件2)或搜索微信公众号“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点击“提交报名”栏进入“港汇人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报考人员造成聘用单位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 审查方式:应聘人员须上传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材料等报名所需原件(执外国文凭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照片至报名系统相应证书(履历)栏,对考生所报资料进行审核。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的原件真实性进行复核,应聘人员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职位应具备的专业体能素质。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推进情况通过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1)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本次考核招聘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凡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收到初次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本人主动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征信情况等证明材料,提交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上述证明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可酌情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b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派至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2.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8-61586918。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8-61586903。

成都陆港智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8-60302868。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陆港智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

 

原文标题:成都陆港智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qbj.gov.cn/qbjq/c137429/2025-01/09/content_4a33c61a68f64293bb77d60ab3b85ea5.shtml

 

附件:

附件1:岗位表.doc

附件2:报名系统二维码(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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