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威宁自治县信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素质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1.本县户籍人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4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3.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及其他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对象;
4.具有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7.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3年及以上人员;
8.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部及其他国家财政供养人员;
9.在读高校学生;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健康体检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09:00至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威宁自治县信访局办公室(海边街道明珠大道人社大楼11楼);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表1份(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威宁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0857-6222510;
6.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审查情况现场反馈。
(三)笔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信访工作条例》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在威宁自治县信访局微信公众号公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笔试成绩排名前18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50%+百分制面试成绩×50%)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健康体检。综合成绩排名前6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自行到威宁县人民医院或威宁县中医院进行入职前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序顺延替补,体检费用由拟招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聘用。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聘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年限不超过3年,聘用期满,自动解除协议。
五、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工资待遇按2700.00元/月执行(含个人社会保险扣缴部分金额),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六、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为3年。3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若不服从管理或聘用期间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威宁自治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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