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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省选调生招录800人

2022-02-22  |  来源: 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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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对优秀人才的需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选拔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22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包括28个职位共800名(职位表附后)。其中,石家庄市164名,承德市40名,张家口市60名,秦皇岛市40名,唐山市80名,廊坊市60名,保定市108名,沧州市66名,衡水市46名,邢台市52名,邯郸市48名,定州市20名,辛集市10名,雄安新区6名。各市选拔计划中男女各占50%。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好、品行优、敢担当、能力强、作风实。

3.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4.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中优先录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

5.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6. 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此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 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应为2022年7月31日前),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2年2月底),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1学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管理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3. 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3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 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2022年度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 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2年2月底)。非中共党员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4.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培训定岗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7: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3月3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日17:00。考生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

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按照《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后)执行。

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已报考河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招录的人员不得同时兼报选调生。

2.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 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市,分别是: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4. 请按照网上要求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

5.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再允许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6.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以及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带有银联标识),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资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报名首日(2月26日)至报名最后一日(3月2日)12:00发送至lyks_hb@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政策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3月21日9:00至3月25日22:00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按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之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特别提示:

填报健康信息时间:3月21日9:00至3月25日2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21日9:00至3月26日9:00

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