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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省常规选调生选调350人

2021-02-27  |  来源: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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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青海省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2021年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范围

计划选调350名,按照公务员考录程序统一招录,全部安排到全省县乡基层工作。

(一)常规定向选调。从省内高校定向选调180名,其中,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各60名。安排到海西、海南、海北、玉树、果洛、黄南六个州乡镇工作(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约占80%)。不限专业。

(二)常规非定向选调。从省内外二本及以上高校选调170名,安排到全省县乡基层工作(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约占60%)。其中,不限专业50名,限专业门类120名(涉及法学、文学、经济学、工学、理学、管理学、医学、哲学、农学9个专业门类)。

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在上述有专业门类要求的职位中,有针对性地重点选调我省基层紧缺的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计算机类、旅游管理类(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以及城建规划类、会计与审计类、环境科学类、农林业工程类专业(参考《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部分法院系统基层职位中有法学(需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和文学门类要求的职位,须进行藏汉双语测试。

定向(可到青海工作的除外)、委托、在职培养的高校毕业生,自考、函授、电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偏远地区工作,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四)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如在此期限内仍未按期取得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身心健康,具备在青海县乡基层一线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以下条件需在报名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团属组织学生干部;担任院系及以上学生会、学社联等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担任班干部,以及由学校团委管理的社团社长、副社长。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年以上。

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等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有参军入伍经历和同时具备两项以上条件的人员报名。

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或由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核实后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七)截止报名结束前,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公安机关印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八)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有问题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7.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8.受过处分的人员;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报名

1.省内高校定向选调生推荐。由省内高校党委按分配名额1:1.5比例,坚持品学兼优,突出对人选政治素质的要求,从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严格遴选、好中选优、从严把关。按照学院党组织初审、组织部门资格复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学校党委会研究等程序进行,推荐名单须在学校官网或就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0日(星期三)前以学校党委名义,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将《青海省2021年常规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1)报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省内外高校非定向选调生推荐。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党组织严格初审、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研究同意,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2日(星期五)前向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提供《青海省2021年常规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1,可直接提供盖章后的PDF文档电子版并发送至qhsxds@126.com)。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凡经学校党组织推荐,且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3月8日(星期一)9:00起登录报名网站(WWW.QHPTA.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青海省2021年常规选调生推荐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不需要缴纳报名费。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1年3月8日9:00至3月13日18:00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1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8:00

2.查询初审结果。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2:00,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请按照修改提示说明重新修改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