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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面向北京工业大学选调2025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2024-09-25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四川省面向北京工业大学选调2025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  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  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  的意见》(组通字〔2018〕17 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 号)要求, 现就面向北京工业大学选调2025 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人员范围

北京工业大学 2025 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

生,具体包括: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 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日制本科在北京工业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 2025 届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就 业硕士研究生在北京工业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 2025届非定向就业应届博士研究生,也在人员范围内。

(二)专业范围

本科: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 划管理、土木工程。

研究生: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人文地  理学、土木工程(上述专业对应的专业硕士,也在专业范围内)。

以上专业名称均为一级或二级学科名称。

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  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  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  或“优秀团干部” ,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  席(书记、副书记)一学年以上,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 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报考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  的不限专业。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 简称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 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 久居留权。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 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 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 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  生应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 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 35 周岁以下(1988   年 10 月 9  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 30 周岁以下(1993 年  10 月 9  日以后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5 周岁以下(1998   年 10 月 9  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 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  员);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3.获国家级奖学金;4.校级及以上“优  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 院系级及以上“优秀  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  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6.担任  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 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 团委〉 中  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

上述 6 项选调条件均须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取得,其中: 3—6 项须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攻读全日制大学本科、非定  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期间取得(若第 4、5 项荣誉、 称号等未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获得,但属省级及以上的,也可  视为符合上述 6 项选调条件之一)。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定向、委托 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2.是现役军人的;3.在校期间有违 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4. 受过处分的或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6.被开除 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 辞退未满 5 年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在各级 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9.具有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  告后,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5  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按网 络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5 届急需紧缺专业选  调生报名推荐表》(填报指南详见附件3),对照选调职位表(见  附件 1、附件2),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可报 3 个志愿,其中省直部门职位在第一志愿中填报,成都市职位在第一志愿中  填报(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职位的,可在第二志愿填报),  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 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 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 个志愿系梯次志愿,不得重复报考同一市(州)的职位。 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 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6  日, 由第一志愿所属的招录机关,按选调范围、 资格条件和第一志愿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 他职位;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职 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25 届急需紧 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所在院系根据选调范围 和资格条件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 推荐并鉴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 取消选调资格。

3.职位调整。省直部门招录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达到 3:1 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  该招录职位选调名额,并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报名网站公告。 报考招录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经省委组织部核准后可于 10 月 17   日前重新改报其他招录职位。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至 10 月 26  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使用 A4 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 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 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二)笔试

笔试科目 1 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 100  分, 占考试总成绩的 50%。

笔试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6  日,考区设在北京、哈尔滨、 上海、南京、杭州、合肥、长沙、广州、深圳、西安、成都,考 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参加。

笔试成绩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公布。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 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省直选调部门和成都市,分别在第一志愿报考同一职位的笔  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的 3 倍由高分到低分,依  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  并进入面试。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含未递补进入) 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将第二、三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志  愿处理。

其他市(州)职位人员的面试,所有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 的考生,和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但未进入省直选调部门或成  都市面试的考生,均可参加。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  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时  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另 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省直部门职  位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  (含递补进入),不能参加市(州)的面试。市(州)职位缺额, 不再递补。

面试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 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 100 分, 占考试总成绩的 50% 。省委组 织部根据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 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17  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四)签约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 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 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分轮确定拟签约人选(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含未递 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将其第二、三志愿分别视为

第一、二志愿处理)。

省直部门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  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市(州)职位因考生  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第一轮缺额,可在第一志愿报考该职位且  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缺额的, 可在第二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  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

按三个志愿签约后仍有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  据本地重点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结构情况,可拿出一定数量的缺  额,在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根据  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继续拿出一  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 按性别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递补后仍  有缺额的,市(州)可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对所填志愿均未入围的考生按性别进 行统筹调剂递补。

拟签约人选签约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续因体检、考  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签约的时间和具体安排, 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未在通知规定  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 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 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 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 定,按照新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 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 内提 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组织部  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 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  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考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  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选调范围  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部分职位考察有特殊规  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 “ 人 事 考 试 ” 专 栏 (https://scpta.com.cn/)、市(州)人事考试官网或高校公示栏 进行公示。

(七)确定选调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 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 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通  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  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 取消录用。

(二)录用到市(州)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  需要和编制、职务职级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志愿、 经历特长等,安排到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

人员)试用期为 1 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 关规定任职定级。录用后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选调生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丰富工作经历。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 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 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 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 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名额优先从 选调生中遴选。选调生可根据各地人才工作有关政策,享受相关 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 件等相关问题,由职位所属省直选调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 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  格审查和面试、签约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 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  生本人负责。

3.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 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 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 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4.如有具体事宜咨询,可与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 织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 1 、附件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626583。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4 年 9 月 24  日

 

原文标题:关于四川省面向北京工业大学选调2025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s://job.bjut.edu.cn/info/1048/3457.htm

 

附件:

1.省直部门选调职位表.xls

2.市(州)选调职位表.xls

3.填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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