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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平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15人(第三批)

2021-07-20  |  来源: 北京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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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

1.所有岗位招聘对象均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人事档案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2.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大专学历要求毕业院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且持有“报到证”(派遣证);

(四)年龄计算方法:年龄35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40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依此类推;

(五)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7月29日(周四)9:00至15:00(中午不休息)

(二)地点

昌平卫生学校(南环路中段昌平中心公园东门对面)

(三)报名方式

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四)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2-5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1.报名表,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本次招聘资格,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户人员需提交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提供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且可在教育部学信就业网查询到的学历,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