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临河区人民医院关于紧急招聘检验人员公告,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院核酸检测任务较重,实验室检验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为此,临河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紧急公开招聘68名检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统一程序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原则。
二、
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实验室检验人员68名,主要从事实验室核酸检测及辅助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现居住于临河区;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检验类(包括生物技术、医学检验)、临床、康复、护理专业;
5.报名人员身体健康,能适应实验室工作环境,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2.现就职于临河区公立医疗机构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惩戒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人员。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9日—11月12日,逾期不候。
3.报名邮箱:
xiaolikeman@163.com
4.咨询电话:
0478-8919989 (人事科)
18547869508(何主任)
5.相关要求:
(1)需提前从临河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lhqrmyy.com)或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医院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022年临河区人民医院招聘检验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2)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的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3)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加入报名微信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临河区人民医院对参考资格予以审核,资格初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要随时关注网站公布信息。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医学类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生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笔试结束后,以考生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拟聘人员。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关注报名网站。
(四)资格复审
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临河区人民医院复审留档,复审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复审通过后,征求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临河区人民医院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聘用,放弃体检或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
四、
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临河区人民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录用人员要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无核酸检测任务时,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将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标准
参照医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五、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当天需提供72小时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含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区地市行程)。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无法提供上述核酸阴性证明和“一码一卡”人员;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人员;
4.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
5.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人员。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和疫情防控要求将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微信群或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准确的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告知。
本公告由临河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