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度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提升鄂尔多斯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拟为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3名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岗位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岗位高层次人才23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引进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其他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6.学历学位要求: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有特殊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鄂尔多斯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和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ordoszxyy.org.cn/),“健康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验证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分数需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证书,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等材料。
3.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下午18:30。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卫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分数需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
(四)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通过专业知识面试方式进行考查,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知识面试不划定测试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全程运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根据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内考查总成绩并列,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因考察中途放弃或考察环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市卫健委党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卫健委将拟引进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它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
(二)派驻纪检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在应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资格;对参与应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满足市新冠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市卫健委人事科 0477-8588506
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477-8367262、8363270
监督举报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纪委)0477-858851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心医院纪检组0477-8365577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