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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171人(二)

2021-09-16  |  来源: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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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171名事业编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直属医院(除市第六人民医院外)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其人员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相关待遇及管理与使用事业编制的在编人员相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二)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1年9月25日,特别注明除外。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须将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查认定。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9月28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9月29日下午17:00。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招聘考试”栏目(网址:http://wjw.wenzhou.gov.cn/),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并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紧缺岗位可按1:1招考(岗位备注中已说明)。招聘计划不开考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资格初审予以不通过处理。

(二)面试、笔试

考试采用面试、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或实际操作)的能力,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考试科目)知识为主,满分100分。面试后所有考生进入笔试。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定于10月15日,笔试时间定于10月16日,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资格复审通知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