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报长汀县卫健局党组同意,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根据《长汀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汀卫健〔2019〕22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县卫健局对招聘过程进行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中心行风办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组 长:曾 繁
副组长:林木秀
成 员:王丽萍、戴剑飞、戴丽丽
行风监督:曾宪清、马洪霖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操守,热爱疾控事业;
3.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体条件
1.详见附件1《长汀县疾控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招聘范围全市指:(1)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2)龙岩市籍生源,户籍尚未迁回龙岩市辖区落户的;(3)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取得龙岩市辖区居住证的。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长汀县卫生健康局”及“长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方案发布之日起至11月9日下班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长汀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三楼);
联系人:戴女士,电话:0597-6832002。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由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并现场如实填写《岗位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所需材料如下: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简历一份。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名材料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名档案袋。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书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填写或报名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报名,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2.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应随时关注“长汀县卫生健康局”、“长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五)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结束后,由疾控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岗位报名信息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如发现报名人员报名资格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有伪造、提供虚假信息、有意隐瞒事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者自带答题工具。
(六)招聘办法
根据《长汀县卫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流程的通知》(汀卫健〔2019〕224号),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60分及以上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笔试部分(100分)
(1)疾控科与卫生科岗位,笔试满分100分。不分专业一律考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12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基础理论中的《人体解剖学》、《生理学》部分(其中:解剖学50分,生理学50分)。
(2)行政后勤科岗位采取笔试+技能实操的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必备的办公软件知识,以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其中:闭卷考试50分,技能操作50分)。
试卷均从人才库中随机抽签确定出题人员1-2人命题,当日随即通知各出题人员,到位后带到特定地点实行全天候监管并切断一切与外界的联系,由监督工作人员彻底检查并代管手机、移动介质等通讯工具。
2.面试部分(100分)
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职业技能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套试卷两道试题。一道为综合素质题,一道为职业能力题。由中心在招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数名专家,与中心人员组成面试小组(人数为5-7人)对应试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能力倾向和专业技能等。面试总用时10分钟,其中准备不超过3分钟。
3.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出现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1)任职资格多者;(2)任职资格长者;(3)学历高者;(4)工作经验长者。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聘用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视同自愿放弃,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延体检。
3.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聘用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可采取谈话、查阅个人档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查阅学籍档案、提供个人征信、有无违规违法情况;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定性分析,考察不计分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办法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生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前,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在职报考者在拟录用办理相关手续前,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并无其他纠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缺额的,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缺额(仅递补一次):(1)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3)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
八、相关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编制外人员,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确定聘用关系,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一)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不得参加招聘、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597-6800361
长汀县疾控中心行风办 监督电话:0597-6819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