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平、公正、公开方式,择优录取原则。
(二)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一)招聘岗位:临床护理人员
(二)招聘人数:4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文凭,护理专业毕业,具有护士资格证、执业证以上职称,可变更注册。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岁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可放宽到35岁。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通过体检符合健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未出现过医疗差错及事故。
(六)积极上进,热爱医疗卫生及医护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七)党员及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优先录取。
(八)有一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需持工作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1.招聘方案通过赫章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发布。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3.报名地点:赫章县妇幼保健院六楼护理部办公室4.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请报考者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护士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报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理论考试及技能操作地点:以通知地点为准。
(四)考试纪律: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有效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考场安排对号入座,超过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应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方式
(一)考试采取第一轮理论知识测试(笔试)、第二轮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60%+技能成绩40%综合得分,根据各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2:1(含2:1)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名次末位与职位计划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实操人员一并进入实操环节。得分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如有取消或者放弃者,依次递补,如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二)理论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三)技能操作
(四)体检技能考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以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待定。
(五)公示根据总分成绩、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举报电话:0857-3228135。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聘用程序进行聘用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回避制度。院纪委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规定
(一)医院按“赫章县妇幼保健院内部管理办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与其它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聘用,如有隐瞒,一切后果自负。
(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只享受基础工资,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按医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已签订合同者予以解聘。如有以下情况视为不合格。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严重违反医院相关规章制度;
3、不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4、发生重大医疗差错及事故;
5、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八、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归赫章县妇幼保健院。
赫章县妇幼保健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