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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南通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招聘54人

2023-12-13  |  来源: 如皋市人民政府

【导读】2023年下半年南通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招聘54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2023年下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下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7年12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77年12月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1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4.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报考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在聘用前须取得。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如皋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制内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2月18日09:00~12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B。

如皋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rgrsks.rugao.gov.cn:81)。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09:00~12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如皋市卫健委,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卫健委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512783。

3.陈述申辩:2023年12月18日09:00~12月21日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2月18日09:00~12月21日18:00。

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二)网上确认

1.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512783。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确认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09:00~ 12月22日16:00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2月25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和录用全过程。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7日09:00~12月29日17:00登录如皋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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