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仓更镇卫生院情况
兴义市仓更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基本医疗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公共卫生项目等定点医疗机构,为尽快发挥卫生院的功能作用,不断满足仓更镇及周边人民群众日益 增长的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的需求,根据我院发展需求,经院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进行。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薪酬待遇
护理:8名
临床护理专业毕业,薪酬面议,可购买五险,对所聘用人员负责安排住宿。
临床医师:2名
临床医学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薪酬面议,可购买五险,对所聘用人员负责安排住宿。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的卫生事业,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应聘护理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临床医师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应聘人员应从事专业工作,年限不限,具有较强专业工作能力,掌握抢救、急救能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四)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领导管理和工作调整,依法执业,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独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团结协作,尽职尽责,认真踏实,有团队意识;
五、报名事项
1、增加微信:钟院长:z15086585876,或将简历发送至邮箱609618814@qq.com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审查。
3、工作地点:兴义市仓更镇卫生院
联系电话:19117645888
六、聘用
招聘工作由仓更镇卫生院统一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择优聘用,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五险面议)。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者解除聘用合同: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兴义市仓更镇卫生院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