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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淄博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69人

2024-03-07  |  来源: 博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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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十)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地址: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通知公告”一栏、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s.zibo.gov.cn/)、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 (http://www.zbwsrc.cn/)“通知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09:00-3月15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3月13日09:00-3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3日09:00-3月17日16:00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本次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市属、部分区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详细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3月16日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请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使用扫码的方式进行。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3月15日16:00前)将免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应聘须知)。免考务费认定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告。

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通过电话告知取消及改报事宜,请保持联络畅通;收到电话通知后,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每人限改报1次。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接听电话或未及时进行改报,责任自负,超出规定时限后将不能改报,统一进行退费。  

在改报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结果将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告。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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