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两广交汇处,素有“石都”“禅都”“硫都”等众多称誉,因境内常年祥云飘浮而得名,下辖云城区、云安区、新兴县、郁南县,代管罗定市;全市总面积7785.1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302万。
云浮是一座魅力之城。云浮是禅宗六祖惠能故里、中国石材基地中心、南药之乡;“禅文化、硫化工、西江水、石材产业、温氏集团、南药产业”等六张名片亮眼;“禅文化、南江文化、石文化”等三大特色文化熠熠光彩。
云浮是一座生态之城。云浮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境内山川毓秀,田园风光美不胜收,森林覆盖率达68.13%,市区空气优良率达90%以上,西江云浮段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优质水平,是大湾区的生态涵养地,也是省内生态休闲、健康养生的旅游胜地。
云浮是一座便捷之城。云浮市区距广州140公里,水路距香港170海里,境内有南广高铁和广昆、深罗、广湛、汕湛高速公路等对外快速通道。高速公路直达广州仅需1.5小时;高铁从云浮东站至广州南站仅需1小时,到深圳站仅需1.5小时,抵达香港西九龙站和珠海拱北口岸仅需2小时。深南高铁、广佛肇云高速等正加快建设,云浮正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和生活圈。
云浮是一座产业之城。云浮是“全国三大石材产业基地之一”“全国不锈钢生产基地”“广东现代特色南药试验区”。近年市委、市政府聚焦“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规划建设了金属智造、现代农业、绿色建材等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高站位布局了金属智造、信创产业、氢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文旅产业、现代物流、石材、硫化工、清洁能源等十大特色产业园区。云浮正在积极打造“后发崛起”的新引擎。
云浮是一座爱才之城。云浮正积极实施人才“云聚”强市工程,市委、市政府在事业平台、生活补助、住房保障、家属安置上向省内一流标准看齐;并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打造了“全链条”“全流程”的人才培养跟踪机制;让有志投身于云浮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有舞台、安居生活有品质、创新发展有空间。
为持续优化本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增强本市发展新动能,2024年,云浮市委、市政府继续组织实施医疗卫生人才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专场计划引进10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云浮市2024年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站)》(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相符的条件报名。现已在云浮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国民教育系列或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8.2024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9.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职称专业相符,不作职称要求的岗位须与学历专业相符。考生通过评审或认定程序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职称,应当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有关条件要求,否则视同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10.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历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11.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地点。
宣讲及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地点: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运动场。现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面试:2024年3月31日(下午14:30开始,直至面试结束),具体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内,具体面试教室待定,请提前30分钟到面试教室报到)。
招聘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由工作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到设点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云浮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②个人简历;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④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往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在校成绩单复印件(学校教务处盖章)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应聘岗位人员应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留下①-②材料原件,其他材料留下复印件原件退回(一式一份,A4纸双面复印并装订)。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市或县(市、区)编办、人社、卫生健康、纪检监察组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或查收短信。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管理、专业素养、应急应变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四)签订到岗承诺书。各岗位按考生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到岗承诺书。
(五)体检。体检标准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特殊情况除外),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
(七)公示。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工作指引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聘用审批。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5年服务年限(试用期包含在协议聘期内)。
本次人才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性质。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
(二)服务期限。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在招聘单位至少服务5年(含试用期)。
2.派往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人才至少服务基层5年(含试用期)。
3.招聘人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三)工资福利。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招聘单位同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确定。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2.派往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县级人民医院在编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待遇由当地财政单列发放。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所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四)人才补贴。
对招聘到我市医疗机构工作的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医疗卫生人才按年度、分5年发放相应标准的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叠加享受相关人才补贴,具体人才补贴请通过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政策咨询。
(五)住房保障。
1.对招聘到我市且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入住高端人才社区或入住人才集中居住点。
2.对招聘到我市且符合条件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集中居住点。
3.派往辖区的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人才由县级人民医院或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调解决住房问题。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情况,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
2.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和享受优惠待遇。
3.咨询电话见《云浮市2024年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站)》(附件1)。
4.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本招聘公告内容,由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招聘单位进行解释。
云浮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原文标题:2024年广东省云浮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yunfu.gov.cn/wjj/zwgk/ggl/content/post_1799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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