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烟台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109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2024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9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除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3年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依据规培合格证书所载专业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本科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5月20日以前取得(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需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4年7月31日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适用于经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人员。报名时,考生要如实填写本科学历相关情况,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名称。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
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及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0日11:00-5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
招聘岗位分为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五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2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通过附件1查询咨询电话。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0日11:00—5月23日16:00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通知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5月23日16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4年5月23日17时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535-8504273)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