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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期)

一、医院概况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系红河州精神病医院,是隶属于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一所以精神医学为专科特色,综合医学融合发展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设永祯院区、泽园院区、山竹坡精神康复院区三个院区。系红河州精神卫生中心、红河州优抚医院、红河州惠民医院、红河州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红河州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红河州精神医学质量控制中心、云南省精神卫生人力资源滇南培训基地、国家标准化高血压中心示范单位、国家标准化心衰中心和房颤中心建设单位、国家级心血管病中心高血压专病医联体分中心、国家房颤中心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分中心、云南省药械监测哨点医院、马应龙肛肠诊疗技术研究院临床基地。系昆明理工大学、红河学院等院校的实践教学基地,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曲靖医专、楚雄医专、昆明卫生职业学院等院校的教学医院。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合格、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二期(附件1),专业类别详见《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2)。

五、报名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2024年6月3日—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建水县泽园路28号)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2024年6月3日—6月4日,截止网络报名时间为:6月4日17:00,报考人员将《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及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eyrlzyk@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校+专业”。到报名截止时间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要求:自报名之日起,在报名时间内,本人现场或通过本人邮箱报名,不按规定形式投递或报名资料不齐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3.资格审查:受理报名后,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与招聘岗位是否相符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招聘当月月末。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力资源科将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教育经历、工作经历);

4.毕业证、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5.资格证、执业证(应届生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件,应届毕业生录用后自可参加第一次考试当月起计算,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个人征信报告;

7.在校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胜任岗位的材料;

8.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信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信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

1.笔试:本轮考核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考核。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8:30

(2)笔试地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

3.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100分)*50%。

六、录用程序

(一)结果公示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由人力资源科另行通知。

(三)合同签订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招聘岗位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七、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医院《编外自主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经科室及医院考核优秀者,可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按程序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其他福利待遇:科室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福利、培训进修、职业规划、年度健康体检等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八、监督程序

医院纪委对公开招聘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九、其他

(一)所有招聘岗位需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及内容解释权属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联系方式:0873-7613048、13688704875 陈老师

通信地址:红河州建水县泽园路28号

附件:1.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2.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3.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2日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二期)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学位 学历类型 专业类别 其它招聘条件 考试方式 合同形式 备注
01 临床医师 3 不限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国民教育 临床医学类、精神医学类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笔试后需面试 院内合同 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实绩适当放宽。
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02 护理 5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国民教育 护理学类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女性162CM及以上;男性170CM及以上,非专升本学历。 笔试后需面试 院内合同 2024年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执业护士资格证,待毕业时护考成绩不合格不录用。
主要从事精神科护理、临床护理、护理竞赛、培训和团队建设等工作。
03 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学位 国民教育 临床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   免笔试需面试 院内合同 具有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医学类院校毕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根据最新职称晋升政策,非医学院校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心理治疗师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来院后职称晋升有所限制。
04 公卫专员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学位 国民教育 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行政管理   免笔试需面试 院内合同  
05 党办工作人员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国民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 中共党员。 笔试后需面试 院内合同 有医院相应工作经历,表现优秀的优先。
06 临床服务中心、基层精神卫生科工作人员 3 不限 3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国民教育 护理学类 学历为高中起点大专及以上,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女性158CM及以上;男性168CM及以上。 笔试后需面试 劳务派遣合同制 2024年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人员可无执业护士资格证,待毕业时护考成绩不合格不录用。
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的,年龄条件可放宽。
具备专业能力,主要从事服务临床的辅助性工作。
需长时间下乡参与重精管理工作。
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工作成绩优异,得到医院认可,两年考核优秀的可转为院内合同制人员。
07 安全技术管理员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国民教育 消防工程、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与管理、文秘、秘书学、现代文秘 非专升本学历。 笔试后需面试 劳务派遣合同制 入职后主要参与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科室领导做好医院消防安全、保卫安全等各种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科室各类文件、资料、稿件的搜集、整理、撰写、上报等工作。
3.入职后两年内须考取科室岗位所需的消防职业证书。
工作成绩优异,得到医院认可,两年考核优秀的可转为院内合同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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