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推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力推进我辖区卫生事业发展。结合我分院人才培养规划,现拟开展2024年人员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信息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药学、护理学毕业生
(二)招聘需求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既往从业期间未发生过医疗责任事故。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及初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5.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5月29日
(三)报名地点:普定县中医医院马官分院行政楼三楼综合办公室
(四)咨询联系电话:
15121303627、19184340622
(五)报名材料及要求
1.应届生提交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以及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个人简历和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分院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及复审。经审核不合格者,不再通知本人,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所提供资料存在不实情况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医院由我院指定,费用考生自理。
4.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相关岗位不再进行二次递补。
(四)考察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政治标准和专业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个人诚信等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等均符合我院用人岗位要求的,按医院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工资及待遇面议。
七、其他事项
(一)在后续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我院联系不上本人情形的,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普定县中医医院(医共体)马官分院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