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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韶关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

2024-06-18  |  来源: 南雄市人民政府

【导读】2024年韶关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补充我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经市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30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雄市人民医院、南雄市中医院是南雄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雄市妇幼保健院是南雄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享受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丹霞英才”青年人才项目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丹霞英才”青年人才项目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2021以来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以来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医务人员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公告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35周岁(即198871日至200674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71日至200674日期间出生

  报考以上岗位的2024届国内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9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12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71日上午830202475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2024年上半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e.jxrcrsksta.com/exam?examId=14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

  (三)上传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提供报名表的扫描电子版

  报名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相片为本人近期清晰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成.pdf格式)

  (四)报名确认

  请已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24710日上午8:302024711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续将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精神,对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即202171日至202475日期间服务期满),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是/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及“考核结果”。在加分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信息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3.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国内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和资格证书(2024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提供考试通过的成绩单);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招聘岗位工作的对应专业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工作专业要求的,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7.南雄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

  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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