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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川区卫生事业单位定向招聘5人

2024-07-22  |  来源: 永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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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我市为永川区乡镇卫生院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公开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须在服务期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在服务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9:00—12:00。

(二)报名地点。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八楼808室)。联系电话:023-49878822。

(三)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份、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定向培养协议、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应试人员面试须知》,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和综合成绩两项统筹考核进行。

(一)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应试人员面试须知》。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二)综合成绩考核。

以就读高校提供的综合平均成绩为准,折算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面试成绩×50%+综合平均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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