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兴仁市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相关人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专业
二、薪酬待遇
(一)人才引进费(面议);
(二)提供过渡住房1套;
(三)专科医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6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转正后,享受医院同职级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学科带头人:工资待遇以合同协议签订的为准。
三、招聘工作安排
1.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采用现场或网络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周末、法定节假日仅支持网络报名;报名截止时间:招满为止;
3.现场报名地址:兴仁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二楼);网络报名邮箱:376006207@qq.com;
4.报名咨询电话:0859-6313082;
5.报名需提供资料:
(1)执业医师资格证;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规培证或成绩合格证明);
(3)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
(5)《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有效《居民身份证》;
(7)报名表;
(8)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网络报名应聘者请将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投递至 376006207@qq.com邮箱,并将压缩包文件及邮件标题命名为【应聘XX岗位:姓名】。
2.人力资源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行风办医务部对初审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人员视为成功进入下一阶段(届时将通过电话告知,请报名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3.体检: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引进人才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4.考察: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兴仁市人民医院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引进要求的,不予聘用。
5.聘用审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附件:
兴仁市人民医院
2024年7月23日